环境资源处

创建时间:2024-08-14 17:16

负责全局环境资源管理工作。组织编制并指导实施全局环境资源工作中长期规划;负责全局环境资源类项目管理;组织申报并实施基础性、公益性环境资源调查和地下水、地热、矿泉水等矿产资源勘查项目,组织开展环境资源类项目的技术把关、质量监控和成果管理,对各种资金来源的环境资源类重点项目实施监管;指导直属单位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队伍能力建设,根据需要协助各级政府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,提供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技术支持;指导全局民生地质产业建设,推进环境资源类项目成果转化和开发合作;负责全局环境资源类工作信息的综合统计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局环境资源方面的专业技术培训、专家推荐选拔等工作。联系方式:0451-556203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