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黑龙江省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办法》的政策解读

创建时间:2024-09-06 16:15

  为贯彻落实《自然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自然资发2024〕53号)精神,全面落实国家资源安全战略,发挥矿产资源规划引领支撑作用,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管理,服务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大局和找矿突破战略行动,推动矿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,我厅印发了《黑龙江省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现将《办法》内容解读如下。

一、《办法》制定背景

  “十四五”矿产资源规划实施以来,我省矿业产业发展进入重要转型期,矿产资源勘查取得新进展,矿产资源开发取得新成效,矿产资源保护取得新突破,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高质量发展格局逐步形成。

  2024年3月12日,自然资源部印发了《关于完善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自然资发2024〕53号),新增了规划实施监测、评估和信息化服务管理内容,修改补充了审核、动态调整内容,融入了矿政管理改革最新要求,指出“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按照本通知规定,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有关要求”。我省曾于2013年印发了《黑龙江省矿产资源规划调整实施细则》,主要对矿产资源规划调整情形、程序等提出了要求,现已不能适应当前矿产资源管理实际。日常工作发现基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规划审查类型和标准、调整程序及内容,还不能完全理解、准确把握,更需加强指导服务。为更好推进规划有效实施,发挥规划引领支撑作用,完成工作任务考核,也需加强规划实施管理。为此,我厅在深入调研论证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本《办法》。

二、《办法》主要内容

  一是建立年度实施制度。明确规划实施责任分工,开展规划年度实施监测分析,按照我省规划目标任务细化监测指标,研究制定通用监测表格,服务指导市县推进规划落实。

  二是加强能源资源基地和国家规划矿区建设。优先保障战略性矿产勘查开采,在矿业权出让、开采总量调控指标、资金安排、用地保障以及相关产业政策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。

  三是提升规划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。提高规划编制、审批、调整、监测与规划数据库建设等信息化管理水平,加强规划管理系统试用交流,更好推进规划管理系统全面应用。

  四是明确规划实施评估。规划评估分为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,明确评估内容和方法步骤,为规划调整、修编和下轮规划编制提供依据。

  五是明确规划审核内容。按照“审什么,怎么审”思路,明确规划审核类型、审查内容和审查标准,确保发挥规划引领支撑作用。

  六是健全规划调整机制。明确规划调整情形、类型、依据、程序、报送内容等要求,确保能够有效指导基层规划调整工作。

三、推动《办法》实施的后续工作安排

  为推动《办法》落地生效、有效实施,后续将开展以下工作:

  一是做好政策解读,加大宣传及培训力度,加强对规划实施管理和业务支撑单位的工作指导,及时跟踪评估《办法》执行情况。

  二是围绕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和增储上产需求,大力推进规划重大任务实施,强化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,动态掌握规划实施进度和存在问题。

  三是开展矿产资源规划管理系统培训等工作,加快推进矿产资源规划管理系统应用,实现各级规划统一平台管理,不断提高规划实施管理信息化、智能化水平。